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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林业概况

 

云南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为富集和独特的地区之一,素有"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之称。全省林业用地面积3.75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5.36%,居全国第2森林面积2.87亿亩,居全国第3位;森林覆盖率54.64%,居全国第7位;活立木蓄积量18.75亿立方米,居全国第2位;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达1.48万亿元/年,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分布有高等植物18340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1416种,分别占全国总量的53.3%、52.8%;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22种,植物146种,分别占全国总量的55.4%、47.2%,居全国第1位;竹类、药材、花卉、香料、野生菌的种类均居全国之首;全省8公顷以上的湿地面积约56.35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39.25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2%。截至2014年底,全省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131处,占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的82.4%。

全省省、市、县、乡均设有专门的林业工作机构,负责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开发利用以及国土绿化工作。截至2014年底省林业厅设12个行政处室、1个派驻机构(滇中新区林业分局)、27个厅属事业单位(其中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个行政执法机构、1个厅属企业共有职工约2500。其中省森林公安局、省林科院、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副厅级单位。全省各州市及县市区均设有森林公安局,设有330个林区派出所,森林公安民警3500多人。全省1371个乡镇中建有1361个林业工作站,在岗职工7400余。另外,国家还在云南设有武警森林部队

近年来,省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林业、发展民生林业的目标任务,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林业发展方式、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发生深刻变化,全省林业迈入了科学发展的新阶段,初步实现了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

一是林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全省应确权集体林地面积2.73亿亩,已确权2.70亿亩,确权率99%;发放林权证579万本,发证率99.3%,全省近840万户林农获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成三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41个,出台了林地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投融资、林木采伐管理等配套政策,完善了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林木权证发放试点方面。借鉴其他动产抵押登记的成熟运行模式,从2013年起开始着手研究林木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林木权证》的样式,规范了登记林木的原则、范围和登记流程、要求等在全国率先建设"林业惠农云服务体系",在《云南省林木权证》上配发IC卡,为后续全省林权一卡通建立基础平台。截目前,全省发放《云南省林木权证》4.6万本,配发IC卡4.58万张,涉及17个县。国有森工企业改革方面。天保工程区17户国有重点森工企业全部移交属地管理,分流安置富余职工1.1万多人,剥离公安、医院、学校等企业办社会机构81个,免除工程区债务近8亿元;林业厅直属14户国有企业相继完成脱钩改制工作,实现了"政企分开、政社分开"的改革目标。

二是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森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结合云南实际实施了低效林改造、陡坡地生态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能源建设等省级生态保护工程,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绿色创建活动,全省森林覆盖率从2002年的44.3%提高到54.64%,活立木蓄积量从16.14亿立方米提高到18.75亿立方米,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生态功能不断增强,局部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林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立足云南丰富的森林资源、独特的气候条件等优势,积极发展木本油料、林浆纸、林化工、竹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木材加工及人造板、观赏苗木、林下资源开发等特色林产业,大力扶持发展林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园区、林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培育林业行业协会、林农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林业经济组织。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林业专业合作社达4243家,省级林业龙头达508家。全省建成人工用材林基地4000多万亩,纸浆原料林基地近400万亩,竹藤基地700万亩;以核桃、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种植面积达4700万亩,年总产量超过83万吨、总产值超248亿元;林化工、紫胶、桉叶油、松香、松节油、天然香料等林产业快速发展,产量位居全国前列。

四是大力推进林业法制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地方涉林立法工作,近年来,《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相继公布实施。目前,《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一审审议通过;创新执法管理,积极开展"双普法"工作,先后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开展了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在维护林区治安、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保护森林资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基准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五是林业投融资体系不断完善。在不断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的同时,协调金融、保险部门相继开发了林权抵押贷款、林业贴息贷款等林业金融产品,建立健全了森林火灾保险、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等林业政策性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了林业投融资渠道,初步形成了"政府扶持、信贷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林业投入机制。"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林业建设资金241.5亿元;国家扶持的林业贴息贷款额度逐年增加,2015年达到24.6亿元,可带动林产业投入35亿元以上;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突破165亿元,涉及884家林业企业和2.14万户农户。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和森林火灾保险实现了全省16个州市全覆盖。

六是森林和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建立了森林资源管护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和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制,全面执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编制了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全省划定各级公益林1.88亿亩,启动实施了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现了国家、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管护同标准、全覆盖;启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极小种群物种拯救工程开展省级重要湿地认定,为湿地保护红线划定和执法奠定了基础。全省共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8个,其中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5国家公园8个,国家湿地公园1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28个、国家沙漠公园1个。加强林业应急管理监测、预警、处置体系建设,努力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十二五"以来,全省年均发生森林火灾235起,森林火灾受害率0.09(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受害率控制指标1年均受害森林面积2127.2公顷年均发生林业有害生物458万亩、防治420.58万亩,防治率91.83%。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适时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每年查处涉林违法案件2万余起,较好地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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